北京师范大学19招生简章(舞蹈)
阅读 4351 · 发布日期 2019-02-12 · 作者 厚一学堂北京师范大学2019年艺术类本科招生简章
北京师范大学是国家重点建设的“985工程”和“双一流”建设(A类)高 校,其艺术学科历史悠久,是国内高等艺术教育的先驱。学校艺术与 传媒学院下设影视传媒系、音乐系、舞蹈系、美术与设计系、书法系、数字煤体 系和艺术学系。2019年计划招收艺术类本科生133人,文理兼收,学制四年。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人) 招生地区
130205。 舞蹈学 22 面向全国招生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1.符合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有关报名条件
2.舞蹈学专业考生须于1997年9月1日之后出生,身高不低于160cm。
3.色党异常I1度(俗称色盲)考生不予报考美术学专业。色觉异常11度(俗称色盲)考生不宜报考数字媒体艺术专业,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考生不宜报考美术学、数字媒体艺术专业。
三、网上报考
1.报名
2019年1月18日-2019年2月10日,所有考生均须登录北京师范大学本科 招生网(http://admissionold.bnueducn/admission)特殊类型报名系统” 进行注册报名,并按要求上传照片,填写、提交、打印《北京师范大学2019年 艺术类招生报名信息表》。
特别说明:所有专业(含招考方向)均不得兼报
2.缴费:
2019年1月18日-2019年2月10日考生须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 书法学专业的考生须缴纳测试费160元/人。戏剧影视文学、音乐学、舞蹈学和 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的考生须缴纳初试费100元/人:2月18日获得复试资格考生, 须缴纳复试费80元/人:2月21日获得三试资格考生,须缴纳三试费80元/人。 请参照《网上缴费办法》进行缴费,逾期不缴费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3.选择测试时间段:
2019年1月18日-2019年2月10日音乐学和舞蹈学专业的考生须登录网上 报名系统自选初试时间段:书法学、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和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统一 安排初试时间。
4.打印准考证:
戏剧影视文学、数字媒体艺术、书法学专业缴费成功的考生2019年2月13 日起至考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其他各专业(含招考方向)初试 考生于2019年1月18日-2019年2月10日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初试、复试合格考生按通知要求在网上缴费后自行打印复试、三试准考证。
四、专业考试
1.考试要求
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北京师范大学2019年艺术类招生考试 准考证》、《北京师范大学2019年艺术类招生报名信息表》,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专业考试
2.考试时间、地点等:
招生专业
舞蹈学
考试时间:初试:2月16-17日 复试:2月19-20日 三试:2月22日
考试地点:北师大田家炳艺术楼,教七楼,教九楼
特别说明:具体时间、地点:初试以准考证为准;复试,三试以发榜通知为准
备注:2月18日发榜;18日网上缴费并打印复试准考证:2月21日发榜:21日网上缴费并打印三试准考证。
3.考试内容及分值
舞蹈学专业
初试(合格/不合格)
舞蹈基本功(含身体软开度,旋转弹跳等技能)
自备剧目表演(音乐自带 CD,剧目时长不超过3分钟)
即兴舞蹈(现场播放音乐)
复试(满分50分)
技术技巧組合(200分),含跳、转、翻等技能:无需音乐
自备舞蹈表演(20分),音乐自带CD,剧目勿与初试重复,时长不超过3分钟
三试(笔试,满分200分)
舞蹈作品分析:考察学生舞蹈艺术常识和文字表述能力,字数不低于800字
五、录取规则
1.考生均须参加本省组织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文化课考试
2.所报考专业有艺术类省级统考的,考生须参加该专业对应艺术类省级统考并合格。
3.校考各专业(含招考方向)均面向全国招生,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4.各专业(含招考方向)依据各试合格考生的专业校考成绩(满分750分) 由高到低分专业(含招考方向)按招生计划数4倍的比例发放合格资格。考 生须通过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 http://admissionold.bnueducn/admission)查询校考结果,我校不再 以其他方式通知本人。 5.各专业加设文化课单科(按满分150分计)和文化课成绩总分(不含政策性
加分,下同)录取控制分数线,具体要求如下:
招生专业 文化课总分要求 单科要求
舞蹈学 达到考生所在省份同科类本科录取控制线 语文:70 外语:50
说明: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一批本科控制线参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 定的高水平艺术团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浙江省、上海市一批本科控制线参照教 育部及省级文件规定执行。 6.在文化课考试和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考生文化课成绩(不分文理科,满分750分)和专业考试成绩之和形成的综合成绩,分专业ぐ含招考方 向)由高到低排队,择优录取。对于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专业考试成 绩由高到低排队,择优录取。
六、学费
按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审核、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我校艺术类学生学费标准为:美术学(含美术学、艺术设计学专业)专业1000元/学年,其他各 专业8000元/学年。
七、校址及联系方式
校址:北京市新街口外大街19号,邮政编码:100875 2.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58807962 网址:htp:// admission.bnu.edu,cn 3.艺术与传媒学院
联系电话:010-58809248 网址:http://www.artbnueducn 4.纪检监察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58807862
八、北京师范大学平面图网址:htp/ ww, bnu, edu. cn/map/images/ map ing
特别说明
各位考生、家长应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认可本简章所述的各项考试、录取规则等有关要求后再进行报名。
如遇教育部等相关政策调整,以教育部文件规定为准。
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北京师范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
2019年1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