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类校考招生简章

阅读 5343  ·  发布日期 2019-01-30  ·  作者 厚一学堂

厦门大学

招生计划

厦门大学艺术学院音乐系、美术系、设计系 2019年招收艺术类本科生。其中组织专业校考的专业(方向)不编制分省计划,面向全国招生;不组织专业校考的专业(类)安排分省分专业(类)计划,面向部分省份招生。具体各专业招生计划如下:

(1)音乐表演专业(需参加厦门大学校考):80人。具体各项目计划如下:

键盘方向:钢琴12人,手风琴2人,双排键电子琴2人。

管弦乐方向:小提琴8人,中提琴3人,大提琴3人,低音提琴2人,长笛2人,单簧管2人,双簧管1人,大管2人,小号2人,大号1人,圆号2人,长号(含低音长号)2人,竖琴2人,打击乐1人。

声乐方向:13人。

民乐方向:二胡2人,笛子2人,琵琶4人,扬琴2人,古筝4人,埙(含陶笛)2人,笙1人,唢呐1人。

(2)音乐学专业(不用校考):50人,具体分省计划如下:

录取规则

在专业省统考成绩达到各省本科专业合格线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各省艺术类本科合格线的出档考生中,根据招生计划,结合考生填报的专业,以考生的综合分择优录取。综合分以750分为满分计算,具体折算方法如下:

考生综合分=考生高考文化投档成绩÷高考总分×750×50%+考生专业省统考成绩÷专业省统考总分×750×50%。


华中师范大学

一、招生计划

【招生省份】

湖北、湖南、河南、江西、安徽、广东。

【招生人数】

总计划95人,分省计划将根据生源情况确定,在发布校考专业合格信息时公布。

二、报名资格

1.符合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文理兼收;

2.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五官端正,身材匀称,形象佳,呼吸、发声器官、听觉器官、手指均无疾病;

3.具有较好的音乐听觉,音乐记忆良好,初步掌握基本音乐理论;

4.考生须取得生源所在省份音乐类统考合格证,且省统考测试主科(或主项)至少包含声乐、钢琴、器乐中的一项

5.考生参加省统考主科(或主项)为器乐(不包括钢琴)的考生,报考华中师范大学仅限以下器乐种类: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手风琴、长笛、单簧管、双簧管、萨克斯、大管、长号、小号、圆号、大号、小军鼓、二胡、古筝、琵琶,其它器乐种类一律不招收。

三、报考方式

考生于2019年2月2月14-23日通过扫描文末所附二维码进入微信小程序进行网络报名缴费(华中师范大学不提供其他报名缴费途径,逾期未缴费者视为报名无效)。考生于3月8-9日在此微信小程序下载准考证后自行打印,并于3月11-12日到华中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将视报考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具体以准考证和华中师范大学公告为准)。

四、专业校考

【考试科目】

声乐(必考)、钢琴/器乐(在钢琴、器乐中任选一项参加考试,器乐考试不包含钢琴)

【考试费用】

200元/人

【考试方式及内容】

声乐:考生在报名时填报两首作品,考试现场电脑随机抽取一首作为应考曲目。

钢琴、器乐:考生在报名时填报两首作品,考试时两首作品均需演奏,

【成绩计算及合格证发放】

考生校考最终排名成绩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校考主科成绩/校考主科总分×60+省统考成绩/省统考总分×40)计算,分省按照招生计划的1:3确定合格名单。

【考试注意事项】

1.考生严格按照准考证及我校考试公告规定的时间参加考试,如未在规定时间候考,则视为弃考;

2.考生自备考试乐器(钢琴除外);

3.声乐、钢琴、器乐考试中,考生一律背谱演唱(演奏);

4.声乐科目考生一律自备伴奏音频文件,器乐科目考生可自带伴奏员或伴奏音频文件,音频文件以MP3或WAV格式储存在U盘中(U盘中只能存有华中师范大学校考试使用的音频文件),因音频文件出现问题影响考试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5.考试曲目须在网上报名时填报,请考生认真考虑,仔细填写,曲目一经确认不得更改;

6.考生如确认报考音乐学专业,则不能兼报音乐表演专业。

五、高考录取原则

1.考生须取得校考专业合格证,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生源省份规定的文化录取控制线上30分,分省按校考最终排名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不分文理;

2.录取时如遇校考最终排名相同,高考文化成绩(原始成绩)高者优先,如文化成绩仍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英语成绩。


浙江音乐学院

一、招生专业方向、学制

㈠ 音乐表演:

1.声乐演唱:美声演唱、民声演唱;五年制

2.钢琴演奏:四年制

3.中国乐器演奏:竹笛、唢呐、笙、民族打击乐、二胡、板胡、大提琴、低音提琴、古筝、扬琴、古琴、琵琶、柳琴、中(大)阮、三弦、箜篌;四年制

4.西洋乐器演奏: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竖琴、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小号、圆号、长号、大号、打击乐、管风琴;四年制

5.流行音乐:流行演唱、流行钢琴(流行、爵士)、电子管风琴、手风琴、萨克斯管、爵士鼓、古典吉他、流行吉他、低音吉他(电贝司);四年制

6.指挥:合唱指挥、乐队指挥;五年制

㈡ 音乐学:

1.音乐学(师范):四年制

2.音乐学(音乐理论):五年制

㈢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1.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五年制

2.音乐设计与制作:四年制

二、各专业考试科目要求

㈠音乐表演专业

1. 声乐演唱

▲专业初试

●美声演唱

自选歌曲四首:两首中国歌曲(可以是民歌或“五四运动”以来的创作歌曲)、两首外国歌曲(可以是艺术歌曲、歌剧咏叹调或清唱剧)。考生演唱网上报名时确定的其中两首。

●民声演唱

自选中国歌曲四首:可以是民歌、中国歌剧选曲、戏曲或改编戏曲片段,创作歌曲等。考生演唱网上报名时确定的其中两首。

▲专业复试

⑴考生演唱网上报名时确定的自选歌曲中的另外两首,即曲目不得与初试曲目相同。

⑵乐理(考试时间60分钟):考试要求详见《乐理》B级考试大纲。

⑶视唱练耳(其中练耳以听音笔试形式考试):考试要求详见《视唱练耳》B级考试大纲。

注:

①所有歌曲必须用原文演唱。

②咏叹调必须用原调演唱。

③不得演唱流行歌曲。

④不得自带伴奏人员或伴奏带,考生如需伴奏,请提供五线谱钢琴伴奏谱,并按原调谱面(艺术歌曲除外)演唱;如提供伴奏谱不符合要求,考生须清唱。

2. 钢琴演奏

▲专业初试

⑴自选技术性练习曲一首(从下列作曲家的练习曲中任选一首:肖邦、李斯特、拉赫玛尼诺夫、斯克里亚宾、里盖蒂、巴托克、斯特拉文斯基、德彪西、普罗科菲耶夫)。

注:肖邦练习曲作品 10之3、6 及作品 25 之1、2、7 除外。

⑵巴赫十二平均律一组(包含前奏曲与赋格)。

▲专业复试

⑴自选技术性练习曲一首(从下列作曲家的练习曲中任选一首:肖邦、李斯特、拉赫玛尼诺夫、斯克里亚宾、里盖蒂、巴托克、斯特拉文斯基、德彪西、普罗科菲耶夫),可与初试练习曲相同。

注:肖邦练习曲作品 10之3、6 及作品 25 之1、2、7 除外。

⑵自选古典奏鸣曲中的一个快板乐章(如海顿、莫扎特、贝多芬、舒伯特)。   

⑶自选除巴洛克时期、古典时期以外的乐曲一首。

⑷乐理(考试时间60分钟):考试要求详见《乐理》B级考试大纲。

⑸视唱练耳(其中练耳以听音笔试形式考试):考试要求详见《视唱练耳》B级考试大纲。

注:初、复试演奏曲目必须是钢琴独奏作品。

3. 中国乐器演奏

▲专业初试

●除大提琴、低音提琴、民族打击乐外的中国乐器演奏

自选两首不同风格的乐曲。

●大提琴或低音提琴演奏

⑴自选音阶练习一条。

⑵自选练习曲一首。

●民族打击乐演奏

⑴军鼓:自选练习曲或乐曲一首。

⑵自选大鼓、排鼓或板鼓乐曲一首。

注:军鼓、大鼓、排鼓、板鼓必须使用考场提供的乐器,鼓棒自备。

▲专业复试

⑴●除大提琴、低音提琴、民族打击乐外的中国乐器演奏

自选两首不同风格的乐曲。

●大提琴或低音提琴演奏

自选协奏曲或奏鸣曲的一个乐章,或大、中型独奏乐曲一首。

●民族打击乐演奏

①军鼓:自选练习曲或乐曲一首。

②自选大鼓、排鼓或板鼓乐曲一首。

注:军鼓、大鼓、排鼓、板鼓必须使用考场提供的乐器,鼓棒自备。

⑵乐理(考试时间60分钟):考试要求详见《乐理》B级考试大纲。

⑶视唱练耳(其中练耳以听音笔试形式考试):考试要求详见《视唱练耳》B级考试大纲。

注:①复试曲目不得与初试曲目相同。

②初、复试一律不使用伴奏。

③乐器范围:竹笛、唢呐、笙、民族打击乐、二胡、板胡、大提琴、低音提琴、古筝、扬琴、古琴、琵琶、柳琴、中(大)阮、三弦、箜篌。

4. 西洋乐器演奏

▲专业初试

●小提琴演奏

⑴音阶:自选一个调三个八度的单音音阶、琶音、双音音阶(三、六、八、十度和换指八度)。

⑵练习曲:自选练习曲一首。

●中提琴演奏

⑴音阶:自选一个调三个八度的单音音阶、琶音、双音音阶(三、六、八度)。

⑵练习曲:自选练习曲一首。

●大提琴演奏

⑴音阶:自选一个调三个八度的单音音阶、琶音、双音音阶(三、六、八度)。

⑵练习曲:自选练习曲一首。

●低音提琴演奏

⑴音阶:自选一个调的三个八度音阶、琶音。

⑵练习曲:自选练习曲一首。

●竖琴演奏

⑴音阶:自选一个调的音阶、琶音。

⑵练习曲:自选练习曲一首。

注:必须使用考场提供的乐器。

●长笛演奏

⑴音阶:自选大、小调音阶及琶音,用连音及断奏两种方法演奏。

⑵练习曲:自选练习曲一首。

●双簧管演奏

⑴音阶:自选大、小调音阶及琶音,用连音及断奏两种方法演奏。

⑵练习曲:自选练习曲一首。

●单簧管演奏

⑴音阶:自选大、小调音阶及琶音,用连音及断奏两种方法演奏。

⑵练习曲:自选练习曲一首。

●大管演奏

⑴音阶:自选大、小调音阶及琶音,用连音及断奏两种方法演奏。

⑵练习曲:自选练习曲一首。

●小号演奏

⑴音阶:自选大、小调音阶及琶音,用连音及断奏两种方法演奏。

⑵练习曲:自选练习曲一首。

●圆号演奏

⑴音阶:自选大、小调音阶及琶音,用连音及断奏两种方法演奏。

⑵练习曲:自选练习曲一首。

●长号演奏

⑴音阶:自选大、小调音阶及琶音,用连音及断奏两种方法演奏。

⑵练习曲:自选练习曲一首。

●大号演奏

⑴音阶:自选大、小调音阶及琶音,用连音及断奏两种方法演奏。

⑵练习曲:自选练习曲一首。

●打击乐演奏

⑴军鼓:自选练习曲或独奏曲一首。

⑵键盘类打击乐或定音鼓:自选练习曲或乐曲一首。

注:军鼓、马林巴、定音鼓必须使用考场提供的乐器,鼓棒自备。

●管风琴演奏

⑴自选复调作品一首。

⑵自选乐曲一首。

注:两首作品不超过10分钟,必须使用考场提供的钢琴完成考试项目。

▲专业复试

⑴●小提琴演奏

①自选巴赫无伴奏奏鸣曲或组曲慢乐章一首。

②自选协奏曲的第一乐章,或第二、三乐章,或大、中型炫技性乐曲一首。

●中提琴演奏

①自选巴赫无伴奏组曲中的一个乐章。

②自选协奏曲的第一乐章,或第二、三乐章,或大、中型炫技性乐曲一首。

●大提琴演奏

①自选巴赫无伴奏组曲中的一个乐章。

②自选协奏曲的第一乐章,或第二、三乐章,或大、中型炫技性乐曲一首。

●低音提琴演奏

①自选独奏作品一首(协奏曲、奏鸣曲除外)。

②自选协奏曲的第一乐章,或第二、三乐章,或大、中型炫技性乐曲一首。

●竖琴演奏

①自选练习曲一首。

②自选大、中型乐曲一首。

注:必须使用考场提供的乐器。

●长笛演奏

①练习曲:自选技巧性练习曲一首。

②自选协奏曲的第一乐章,或第二、三乐章,或大型乐曲一首。

●双簧管演奏

①练习曲:自选技巧性练习曲一首。

②自选协奏曲的第一乐章,或第二、三乐章,或大型乐曲一首。

●单簧管演奏

①练习曲:自选技巧性练习曲一首。

②自选协奏曲的第一乐章,或第二、三乐章,或大型乐曲一首。

●大管演奏

①练习曲:自选技巧性练习曲一首。

②自选协奏曲的第一乐章,或第二、三乐章,或大型乐曲一首。

●小号演奏

①练习曲:自选技巧性练习曲一首。

②自选协奏曲的第一乐章,或第二、三乐章,或大型乐曲一首。

●圆号演奏

①练习曲:自选技巧性练习曲一首。

②自选协奏曲的第一乐章,或第二、三乐章,或大型乐曲一首。

●长号演奏

①练习曲:自选技巧性练习曲一首。

②自选协奏曲的第一乐章,或第二、三乐章,或大型乐曲一首。

●大号演奏

①练习曲:自选技巧性练习曲一首。

②自选协奏曲的第一乐章,或第二、三乐章,或大型乐曲一首。

●打击乐演奏

①军鼓:自选练习曲或独奏曲一首。

②键盘类打击乐或定音鼓:练习曲或乐曲一首。

注:军鼓、马林巴、定音鼓必须使用考场提供的乐器,鼓棒自备。

●管风琴演奏

①自选练习曲或技巧性作品一首。

②自选浪漫主义时期乐曲一首。

注:两首作品不超过15分钟,必须使用考场提供的钢琴完成考试项目。

⑵乐理(考试时间60分钟):考试要求详见《乐理》B级考试大纲。

⑶视唱练耳(其中练耳以听音笔试形式考试):考试要求详见《视唱练耳》B级考试大纲。

注:

①复试曲目不得与初试曲目相同。

②初、复试一律不使用伴奏。

③一律不演奏华彩乐段。

5.流行音乐

▲专业初试

●流行演唱

自选歌曲三首,现场抽取其中一首演唱。

●流行钢琴演奏

自选钢琴古典独奏作品两首,其中一首必须为巴赫十二平均律一组(包含前奏曲与赋格)。

●电子管风琴演奏

①自选复调作品一首。

②自选乐曲一首。

注:须使用考场提供的乐器:YAMAHA ELS-02C 、吟飞 RS1000e 两种型号。

●手风琴演奏

①自选巴洛克时期复调作品一首(三部创意曲及以上程度)。

②自选乐曲一首。

●萨克斯管演奏

①自选大调或和声小调音阶一条(两升两降以上,分别用连音、断奏两种方式演奏),必须演奏两个八度(含)以上。

②自选练习曲一首。

●爵士鼓演奏

①军鼓:自选练习曲或乐曲一首。

②爵士鼓:自选练习曲或乐曲一首,必须自带伴奏用移动U盘或CD光盘。

注:军鼓、爵士鼓(五鼓配置连镲片和双踏),须使用考场提供的乐器,鼓棒自备。

●古典吉他演奏

①自选练习曲一首。

②自选乐曲一首。

注:脚凳等相关专业用品请自行准备。

●流行吉他演奏

①自选电吉他布鲁斯练习曲一首。

②自选指弹吉他练习曲一首。

注:考场提供考试音响播放和扩音设备(Maishall JCM900)。

●低音吉他(电贝司)演奏

①自选一个调两个八度音阶、琶音。

②自选乐曲一首。

注:考场提供考试音响播放和扩音设备(AMPEQ SVT-4 PRO)。

▲专业复试

⑴●流行演唱

自选歌曲两首。

●流行钢琴演奏

①自选练习曲或技巧性作品一首(车尔尼740及以上程度)。

②自选流行作品或爵士作品一首,可为独奏作品,也可使用伴奏带,伴奏带由考生自己准备,不可邀请其他乐手或使用其他乐器进行现场伴奏。

●电子管风琴演奏

①自选练习曲或技巧性作品一首。

②自选乐曲一首。

注:须使用考场提供的乐器:YAMAHA ELS-02C 、吟飞 RS1000e 两种型号。

●手风琴演奏

①自选练习曲一首(车尔尼740及以上程度)。

②自选乐曲一首。

●萨克斯管演奏

①自选练习曲一首。

②自选奏鸣曲或协奏曲一个乐章或爵士乐曲一首。

●爵士鼓演奏

①军鼓:自选练习曲或乐曲一首。

②爵士鼓:自选练习曲或乐曲一首。

注:军鼓、爵士鼓(五鼓配置连镲片和双踏),须使用考场提供的乐器,鼓棒自备。

●古典吉他演奏

①自选练习曲一首。

②自选乐曲一首,多乐章作品可以选取单个乐章或多个乐章。

注:脚凳等相关专业用品请自行准备。

●流行吉他演奏

①自选电吉他音阶练习曲或琶音练习曲一首。

②自选电吉他乐曲一首。

注:考场提供考试音响播放和扩音设备(Maishall JCM900),效果器自备。

●低音吉他(电贝司)演奏

①自选练习曲一首。

②自选乐曲一首。

注:考场提供考试音响播放和扩音设备(AMPEQ SVT-4 PRO),效果器自备。

⑵乐理(考试时间60分钟):考试要求详见《乐理》B级考试大纲。

⑶视唱练耳(其中练耳以听音笔试形式考试):考试要求详见《视唱练耳》B级考试大纲。

注:

①复试曲目不得与初试曲目相同,不得选用同一首乐曲的不同乐章。②流行演唱的伴奏要求:请同时提供移动U盘和CD光盘(不得使用手机、MP3播放器等电子设备,储存载体不得含有与考试无关的内容),考试时如遇移动U盘和CD光盘无法播放的情况,考生须做无伴奏演唱;也可选择自弹自唱(伴奏乐器仅限钢琴、民谣吉他),吉他自带。

③乐器演奏的伴奏要求:初试除爵士鼓、流行吉他外,一律不使用伴奏(其中流行吉他指弹练习曲不得使用伴奏),电子管风琴考生使用音频和MIDI播放功能,仅限于自动播放“非音高打击乐、定音鼓、音效和音色切换”声部。复试手风琴、爵士鼓、古典吉他不使用伴奏,演奏其他乐器的考生本人如需伴奏,请同时提供移动U盘和CD光盘(不得使用手机、MP3播放器等电子设备,储存载体不得含有与考试无关的内容),考试时如遇移动U盘和CD光盘无法播放的情况,考生须做无伴奏表演。

④流行钢琴演奏、电子管风琴演奏、爵士鼓演奏专业考生在初试、复试阶段必须使用考场提供的乐器,不得自带乐器。

6.指挥

▲专业初试

●合唱指挥

⑴指挥自选合唱作品两首(15分钟以内)。

⑵乐理(考试时间120分钟):考试要求详见《乐理》A级考试大纲。

⑶视唱练耳(其中练耳以听音笔试形式考试):考试要求详见《视唱练耳》A级考试大纲。

⑷四部和声写作(考试时间180分钟):

①完成8小节左右的高音题。

②完成8小节左右的低音题。

参考书目:《和声学教程》,斯波索宾等著,人民音乐出版社;考试范围:斯波索宾等著《和声学教程》1-35章内容。

●乐队指挥

⑴指挥自选管弦乐作品一首(15分钟以内)。

⑵乐理(考试时间120分钟):考试要求详见《乐理》A级考试大纲。

⑶视唱练耳(其中练耳以听音笔试形式考试):考试要求详见《视唱练耳》A级考试大纲。

⑷四部和声写作(考试时间180分钟):

①完成8小节左右的高音题。

②完成8小节左右的低音题。

参考书目:《和声学教程》,斯波索宾等著,人民音乐出版社;考试范围:斯波索宾等著《和声学教程》1-35章内容。

注:指挥自选作品须考生自备CD光盘,光盘内不得含有与考试无关的内容;进入考场时提供用A3纸打印的自选作品乐谱一式10份,乐谱上严禁含有任何形式的标记,严禁出现任何考生个人信息。

▲专业复试

●合唱指挥

⑴指挥指定双钢琴完成合唱作品一首(办理复试手续时抽签发谱)。

⑵钢琴演奏:

①练习曲:车尔尼299及以上程度练习曲一首。

②复调乐曲:《二部创意曲》及以上程度复调乐曲一首。

③视奏临时指定乐曲。

⑶综合能力测试:

①对所指挥的作品进行分析。

②和声连接听辨(仅说明调式调性与和声功能)。

③演唱声乐作品或戏曲选段一首,要求清唱。

●乐队指挥

⑴指挥指定双钢琴完成管弦乐作品一首(办理复试手续时抽签发谱)。

⑵钢琴演奏:

①练习曲:车尔尼299及以上程度练习曲一首。

②复调乐曲:《二部创意曲》及以上程度复调乐曲一首。

③视奏临时指定乐曲。

⑶综合能力测试:

①对所指挥的作品进行分析。

②和声连接听辨(仅说明调式调性与和声功能)。

③演唱声乐作品或戏曲选段一首,要求清唱。

参考书目:

⑴合唱指挥参考书目(含曲目):

《合唱》(上下册)徐武冠、高奉仁著 上海音乐出版社:

①《朝霞》

②《遥远的小渔村》

③《幽蓝的天空》

④《雪花》

⑤《亲爱的快来吧》

⑥《亲爱的人》

⑦《飞来的花瓣》

⑧《抗敌歌》

⑨《波西米亚舞曲》

⑩《黄昏之歌》

⑵乐队指挥参考曲目:

①莫扎特《费加罗婚礼》序曲

②莫扎特《第四十交响曲》第一乐章

③贝多芬《科里奥兰》序曲

④贝多芬《第一交响曲》第一乐章

⑤贝多芬《第五交响曲》第二乐章

⑥舒伯特《未完成交响曲》第一乐章

⑦韦柏《自由射手》序曲

⑧德沃夏克《第九交响曲》第一乐章

㈡音乐学专业

1. 音乐学(师范)

▲专业初试

●钢琴与声乐

⑴钢琴演奏:自选钢琴作品一首。

⑵声乐演唱:自选歌曲一首(只限美声、民声演唱)。

●非钢琴与声乐

⑴乐器演奏(非钢琴):自选器乐作品一首。

⑵声乐演唱:自选歌曲一首(只限美声、民声演唱)。

▲专业复试

●钢琴与声乐

⑴钢琴演奏(其中一首可与初试曲目相同):

①自选练习曲一首(含音乐会练习曲)。

②自选乐曲一首(含复调作品、奏鸣曲)。

⑵声乐演唱:自选歌曲两首(只限美声、民声演唱;其中一首可与初试曲目相同)。

⑶乐理(考试时间60分钟):考试要求详见《乐理》B级考试大纲。

⑷视唱练耳(其中练耳以听音笔试形式考试):考试要求详见《视唱练耳》B级考试大纲。

●非钢琴与声乐

⑴乐器演奏(其中一首可与初试曲目相同):

①自选练习曲一首。

②自选乐曲一首或奏鸣曲一个乐章。

⑵声乐演唱:自选歌曲两首(只限美声、民声演唱;其中一首可与初试曲目相同)。

⑶乐理(考试时间60分钟):考试要求详见《乐理》B级考试大纲。

⑷视唱练耳(其中练耳以听音笔试形式考试):考试要求详见《视唱练耳》B级考试大纲。

注:

①声乐演唱不得自带伴奏人员或伴奏带,考生如需伴奏,请提供五线谱钢琴伴奏谱,并按原调谱面(艺术歌曲除外)演唱,如提供伴奏谱不符合要求,考生须清唱;乐器演奏一律不使用伴奏。

②乐器范围:钢琴、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竖琴、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小号、圆号、长号、大号、竹笛、唢呐、笙、二胡、板胡、古筝、扬琴、琵琶、柳琴、中(大)阮。

2. 音乐学(音乐理论)

▲专业初试

⑴音乐学基础知识(考试时间150分钟):中、西音乐史及中国民族音乐常识。

参考书目:《音乐学基础知识问答》(修订版),俞人豪、周青青等著,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

▲专业复试

⑴面试:

①声乐演唱:自选中外民歌、艺术歌曲、戏曲或说唱一首。

②乐器演奏:自选练习曲或乐曲一首。

③提交一篇自己撰写的与音乐相关的论文,不得抄袭,要求不少于800字(用A4大小格式稿纸手写,文中不得出现考生个人信息,复印9份,连同原稿一共10份,在办理复试手续时交给工作人员)。

④专业口试:对音乐相关问题的感受、理解能力及其表述能力进行提问测试。

⑵音乐学写作(考试时间150分钟)。

⑶乐理(考试时间60分钟):考试要求详见《乐理》B级考试大纲。

⑷视唱练耳(其中练耳以听音笔试形式考试):考试要求详见《视唱练耳》B级考试大纲。

注:

①声乐演唱不得自带伴奏人员或伴奏带,考生如需伴奏,请提供五线谱钢琴伴奏谱,并按原调谱面(艺术歌曲除外)演唱,如提供伴奏谱不符合要求,考生须清唱;乐器演奏一律不使用伴奏。

②乐器范围:钢琴、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竖琴、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小号、圆号、长号、大号、打击乐(西洋、民族打击乐)、电子管风琴、手风琴、萨克斯管、古典吉他、竹笛、唢呐、笙、二胡、板胡、古筝、扬琴、古琴、琵琶、柳琴、中(大)阮、三弦。

㈢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

1.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专业初试

⑴乐理(考试时间120分钟):考试要求详见《乐理》A级考试大纲。

⑵歌曲写作:为指定歌词写作歌曲一首。

⑶旋律写作:按指定的音乐材料写作乐段以上单声部器乐化旋律一首。

注:歌曲写作、旋律写作考试时间合并共180分钟,考生可自由选择写作先后顺序。

▲专业复试

⑴视唱练耳(其中练耳以听音笔试形式考试):考试要求详见《视唱练耳》A级考试大纲。

⑵四部和声写作(考试时间180分钟):

①完成8小节左右的高音题。

②完成8小节左右的低音题。

参考书目:《和声学教程》,斯波索宾等著,人民音乐出版社;考试范围:斯波索宾等著《和声学教程》1-35章内容。

⑶钢琴曲写作(考试时间180分钟):根据指定的音乐材料写作完整结构的钢琴曲一首。

⑷面试:

①钢琴演奏作品两首:自选车尔尼299及以上程度练习曲或复调作品一首,奏鸣曲快板乐章或乐曲一首。

②演唱:自选民歌或戏曲、曲艺等唱段一首,要求清唱。

③专业口试: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相关专业知识提问。

2.音乐设计与制作

▲专业初试

⑴乐理(考试时间 120 分钟):考试要求详见《乐理》A 级考试大纲。

⑵四部和声写作(考试时间180分钟):

①完成 8 小节左右的高音题。

②完成 8 小节左右的低音题。

参考书目:《和声学教程》,斯波索宾等著,人民音乐出版社;考试范围:斯波索宾等著《和声学教程》1-33 章内容。

⑶音乐综合知识:

根据考试现场播放的音响试题进行答卷,内容包括:名作主题听辨、乐器音色识别、音响效果、演奏形式等知识,重点考查考生音乐素养的积累能力。

参考书目:

①中学《音乐》课本中的音乐欣赏部分,人民音乐出版社;

②《MIDI手册》,[美]David Miles Huber著,丁乔 张磊 周君 译,人民邮电出版社。考试范围:第12章混音与自动化、第13章录音棚与工作室技巧。

▲专业复试

⑴歌曲写作(考试时间120分钟):为指定歌词写作歌曲一首,并为全曲写出和弦标记。

⑵视唱练耳(其中练耳以听音笔试形式考试):考试要求详见《视唱练耳》A 级考试大纲。

⑶乐器演奏:

①自选乐曲一首,不得使用伴奏。 

②即兴演奏:根据指定动机,用乐器即兴演奏一段较为完整的音乐片段,考查考生的音乐创编能力。

注:自选乐曲演奏与即兴演奏必须使用同一种乐器。

乐器范围: 钢琴、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竖琴、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小号、圆号、长号、大号、电子管风琴、手风琴、萨克斯管、古典吉他、竹笛、唢呐、笙、二胡、板胡、古筝、扬琴、古琴、琵琶、柳琴、中(大)阮。

⑷专业知识问答:考查考生对MIDI基本理论、音响系统构成基本理论中相关概念、术语的认识与理解。

参考书目:《MIDI手册》,[美]David Miles Huber著,丁乔 张磊 周君 译,人民邮电出版社。

⑸民歌演唱:

自选民歌(山歌、号子、小调)一首,考查考生对传统民歌的了解及情感表达能力,要求清唱。


四川音乐学院

招生专业

艺术学:音乐与舞蹈学类各专业

作曲系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音乐表演 乐队指挥与合唱指挥

钢琴系 钢琴、钢琴伴奏

手风琴电子键盘系 手风琴、双排键电子琴、电子钢琴

管弦系 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圆号、小号、长号、大号、木笛、竖琴

民乐系 二胡、笙、唢呐、竹笛、琵琶、扬琴、古筝、柳琴、古琴、中阮、低音拉弦(大提琴、低音提琴)、箜篌

现代器乐系 打击乐(含民族、西洋打击乐)、古典萨克斯管、古典吉他

声乐系 声乐(美声唱法)

民族声乐系 声乐(民族唱法)

歌剧合唱系 歌剧表演、合唱

乐器工程系 钢琴调律、提琴制作、管乐修造、民族乐器研制

音乐学系 理论

流行音乐学院 音乐表演 声乐(流行演唱)、流行歌舞、流行器乐(电吉他、民谣吉他、爵士吉他、电贝司、爵士鼓、流行萨克斯管、流行键盘)

专业考试报名办法、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及要求

(1)凡报考我院音乐类专业的四川考生须于2018年11月1日9:00起至4日17:00止自行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sceea.cn),按网站上的提示和要求完成专业考试网上报名、缴费,逾期不再补报。考生在完成专业考试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后,于2019年1月2日至21日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根据提示打印本人的专业准考证。

(2)考生于2019年1月4日16:30-18:00熟悉除“视唱练耳及乐理”科目外其他笔试科目考场位置及应急疏散通道。1月5日16:30-18:00熟悉“视唱练耳及乐理”科目笔试考场考点位置, 1月5日至6日进行专业笔试科目考试,1月8日至21日进行专业面试科目考试。

(3)专业考试不分初试复试,一次完成。除钢琴、电子钢琴、竖琴、双排键电子琴、定音鼓外,其它乐器均由考生自备。考生凭二代《居民身份证》和《专业准考证》原件参加专业考试。专业面试科目考试实行分组定时按顺序进行,考生本人的《专业准考证》上已排定了考生所参加的各个专业面试科目考试点名时间和顺序,凡不按《专业准考证》上规定的点名时间和顺序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各专业笔试科目的考试具体时间、地点等情况以《专业准考证》上的内容为准。

(4)各专业“视唱练耳及乐理”科目的“练耳及乐理”实行客观题笔试,考生采用机读卡答题;《中外音乐常识》和《艺术理论常识》科目中的客观题部分要求考生在机读卡上答题(考生自备2B铅笔,请在正规文具商店购买)。笔试科目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准进入考场考试,迟到误考责任自负。“视唱练耳及乐理”科目的“练耳及乐理”考试,考生不得提前交卷离场。

(5)专业考试地点:四川音乐学院(成都市新生路6号)。

音乐类专业考试科目、范围、及分值:

(一)音乐类专业

1.艺术史论专业:①声乐演唱或器乐演奏200分[声乐:自选歌曲一首(唱法不限);器乐:自选乐曲一首];②艺术理论常识200分[参考书目:曾致主编《艺术类专业高考应试必备·文艺常识》(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

2.录音艺术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120分;②器乐演奏120分[演奏自选器乐作品一首(尽量是钢琴演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③歌曲创作160分(根据指定歌词写作单旋律歌曲一首)。

3.音乐学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100分;②声乐演唱150分[准备歌曲两首(限美声、民族唱法),考场配备钢琴伴奏人员,考生须提供钢琴伴奏五线谱,亦可清可];③钢琴演奏150分(准备练习曲一首、乐曲或奏鸣曲快板乐章一首)。

4. 音乐学(理论)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60分;②声乐演唱或器乐演奏120分[声乐:自选歌曲一首(唱法不限);器乐:自选乐曲一首];③中外音乐常识220分[参考书目:俞人豪等编《音乐学基础知识问答》(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2006年6月第1版)]。

5.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80分;②和声知识60分(参考书目:斯波索宾《和声学》上册);③器乐演奏60分[演奏自选器乐作品一首(尽量是钢琴演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④歌曲创作100分(根据指定歌词写作单旋律歌曲一首);⑤器乐曲创作100分(根据指定的主题创作一首器乐曲小品,乐器种类不限)。

5. 乐队指挥与合唱指挥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80分;②和声知识60分(参考书目:斯波索宾《和声学》上册);③钢琴演奏60分[演奏车尔尼299以上程度练习曲一首,奏鸣曲快板乐章或中外乐曲一首,巴赫二部创意曲或以上程度复调乐曲一首(曲目自选,考试曲目要求背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④指挥法200分[乐队指挥:指挥交响乐一个乐章或完整的管弦乐作品一首;合唱指挥:指挥合唱作品两首(曲目自选,自带曲目录音带或双钢琴伴奏人员)]。

7.音乐舞蹈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100分;②声乐演唱50分[准备歌曲两首(限美声、民族唱法),考场配备钢琴伴奏人员,考生须提供钢琴伴奏五线谱,亦可清唱];③钢琴演奏50分(准备练习曲一首、乐曲或奏鸣曲快板乐章一首);④舞蹈综合素质300分(自选舞蹈片段,自备CD伴奏带,时间2至3分钟;软开度、弹跳测试)。

8.声乐(美声、民族唱法)、歌剧表演、合唱、音乐剧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100分;②声乐演唱400分[准备四首歌曲(考生从填报的四首歌曲中随机抽取其中一首歌曲演唱),考场配备钢琴伴奏人员,考生须提供钢琴伴奏五线谱,亦可清可]。

9.民乐[琵琶、扬琴、柳琴、古筝、古琴、中阮、笙、唢呐、竹笛、二胡、低音拉弦(大提琴、低音提琴)、箜篌]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100分;②器乐演奏400分[演奏练习曲一首,乐曲两首(曲目自选;考试曲目要求背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

10.钢琴、钢琴伴奏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100分;②钢琴演奏400分[演奏车尔尼740以上程度的练习曲一首,复调乐曲一首(巴赫三部创意曲或以上程度复调乐曲,巴赫平均律只演奏赋格部分),中、外乐曲或大型乐曲中任选一首(大型乐曲包括奏鸣曲、变奏曲、回旋曲、组曲,奏鸣曲只演奏快板乐章)。考试曲目要求背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

11.手风琴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100分;②手风琴演奏400分[演奏练习曲一首,乐曲两首(曲目自选,乐曲可选复调作品一首,奏鸣曲只演奏快板乐章;考试曲目要求背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

12.双排键电子琴、电子钢琴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100分;②器乐演奏400分[演奏(钢琴、电子钢琴、单排键电子琴等键盘乐器均可)练习曲一首,乐曲两首(曲目自选,乐曲可选复调作品一首,奏鸣曲只演奏快板乐章;考试曲目要求背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

13.西洋管乐(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圆号、小号、长号、大号、木笛、古典萨克斯管)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100分;②器乐演奏400分[管乐(不含木笛):演奏音阶(连音、断音),练习曲一首,乐曲两首。木笛:演奏音阶(连音、断音,三升三降或以上),练习曲一首,乐曲两首(乐曲限外国作品,高音和中音木笛曲目各一首,如凡·艾克、泰勒曼、巴赫、亨德尔、维瓦尔第、巴尔桑提作品)。(曲目自选;考试曲目要求背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

14.西洋弦乐(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竖琴、古典吉他)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100分;②弦乐演奏400分[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演奏音阶、琶音、双音、练习曲各一首,乐曲两首。竖琴:演奏音阶、琶音,《Pozzoli(布左利)中等难度练习曲》或《Bochsa(伯萨)练习曲》中任选一首,乐曲两首。古典吉他:演奏塔雷加音阶练习曲一首,维拉罗伯斯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曲目自选;考试曲目要求背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

15.打击乐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100分;②器乐演奏400分[从小军鼓、马林巴、定音鼓、民族打击乐、爵士鼓中任选两种乐器各演奏一首乐曲(曲目自选;考试曲目要求背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

16.声乐(流行演唱)、流行歌舞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100分;②声乐演唱400分【准备四首歌曲(考生从填报的四首歌曲中随机抽取其中一首歌曲演唱),自备U盘(伴奏格式为mp3)或CD伴奏或使用乐器自弹自唱】。

17.流行器乐[电吉他、电贝司、民谣吉他、爵士吉他、爵士鼓、流行萨克斯管、流行键盘]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100分;②器乐演奏400分【爵士鼓:演奏自编4/4拍子和3/4拍子节奏组合各一段(长度为每段不低于16小节,可按‖:4+4:‖方式重复);按要求演奏指定节奏型。流行键盘:演奏(钢琴、合成器、电子琴等键盘乐器均可)车尔尼849以上程度练习曲一首,欧美、中国风格乐曲各一首,即兴伴奏一首流行歌曲。其它流行乐器:演奏音阶、琶音、中等以上程度练习曲各一首,乐曲一首。[自备U盘(伴奏格式为mp3)或CD伴奏;曲目自选,考试曲目要求背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

各专业视唱练耳及乐理科目考试范围(注:视唱占20%、练耳占65%、乐理占15%):

(1) 视唱:调号范围在一个升降号以内,含常见节拍与节奏型的单声部曲调。采用首调唱名法、固定唱名法均可。

(2) 练耳:①音组:2至5个音;②音程:纯四、五、八度,大小二、三、六、七度,增四度、减五度;③和弦:大、小、增、减三和弦原位及转位(密集排列),大小七、小小七、减小七、减减七和弦原位及转位(密集排列);④节拍、节奏:常见节拍与节奏型;⑤旋律:调号范围在两个升降号以内,含常见节拍与节奏型的单声部曲调。

(3) 乐理:参考李重光编著的《音乐理论基础》,中央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试用教材(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

音乐类各专业(考试类型1-17):总分满分均为400分。其中“艺术史论”、“录音艺术”、“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和“乐队指挥与合唱指挥”(考试类型1-6)专业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此外,其它各专业(考试类型7-17)的“视唱练耳及乐理”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不计入总分,在专业划线时单独划定该科单科成绩的合格线。

钢琴调律、提琴制作、管乐修造和民族乐器研制各专业成绩认定关系为:凡参加了钢琴、钢琴伴奏、手风琴、双排键电子琴、电子钢琴、西洋管弦乐任一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高考志愿均可填报钢琴调律专业;凡参加了西洋弦乐专业且成绩合格的考生高考志愿可填报提琴制作专业;凡报考西洋管乐专业且成绩合格的考生高考志愿可填报管乐修造专业;凡报考民乐专业且成绩合格的考生高考志愿可填报民族乐器研制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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