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考改革丨艺考改革政策前沿

阅读 4131  ·  发布日期 2019-01-18  ·  作者 厚一学堂

艺考新政概况:取消部分高校校考,提高艺术类文化分数线

2013年初,教育部在举行的研讨会上传出“艺考新政”:教育部有意从2014年起,对艺考进行改革,逐步扩大省级统考的科类,取消部分高校的艺术类校考,并提高艺术类文化课控制分数线。

艺考改革背景:艺考乱象丛生,考生赶考负担重

此次全国艺术类考试酝酿改革和目前艺考乱象丛生有直接的关联,主要是三方面的因素:

高校方面:根据中国美术高考网的数据显示,目前全国共有800多所本科高校设有艺术类专业,600-700所本科高校设有美术类专业,水平参差不齐。由于艺术类专业相比其他专业学费较高,加上不需要投入实验室,于是很多高校把其看成赚钱的“富矿”,纷纷“上马”,其实有的根本没有开办艺术类专业的基本师资和办学条件。没有师资,不少高校艺术类专业的老师就招本科生当老师,本科生教本科生,教学质量如何保证?招生改卷时又如何确保公平公正?另外,有些学校面向某个省份招生却不在该省设置考点,导致该省考生须跨省到指定(或者临近)的省份考点参加考试,大大加重了考生和家长的经济负担。

省考试院方面:部分省份在本省不同县市设置考点组织省外院校专业考试,导致考生须在限定的时间内,在省内不同考点来回奔波,有时甚至因此而必须放弃一些学校的考试,同时也加重了考生和家长的经济负担和时间负担。另外,目前过多省外院校在本省设置考点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导致部分省份考试院的硬件和专业监考教师不足,从而使得考生作弊行为逐渐增加,导致了考试的不公平日益凸显。

考生方面:近几年,不少考生高二甚至高三才开始学画画、学弹琴,临时抱佛脚,大多是因为文化成绩不高、希望通过艺考绕开单靠文化成绩上大学,将艺术高考当做是高考的捷径,投机考生数量盘大,从而使得艺考的初衷(选拔艺术人才)被扭曲。


教育部2014年艺考改革文件:

教育部司局函件

教学司[2013]13号

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

 

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要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加强专业考试规范管理,进一步深化改革,提高艺术类专业选拔质量,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规范组织艺术专业考试。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在现有工作基础上,按照当前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艺术学门类专业规范省级统考组织工作,进一步扩大省级统考的科类,逐步组织开齐音乐学类、舞蹈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进一步扩大省级统考适用高等范围。鼓励省际间招生考试机构加强合作,共享优质艺术教育资源,提高考试选拔质量。加大对专业考试考场条件建设,运用现代化管理技术和手段,对考生考试过程实行实时视频监控,全程记录考生考试情况。

二、逐步提高艺术类专业文化成绩要求。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高等学校要在当前本地(校)划定的文化成绩录取标准基础上,立足高等艺术专业教育和学生长远发展,分类逐步提高有关专业文化成绩要求。

三、严格限定按艺术类招生的专业。对于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等4个非艺术学门类专业,有关高校若有专业要求,须在招生简章中明确告知考生应参加的专业考试科类及录取要求(省级统考涉及的专业,学校不再单独组织校考),高考文化成绩要求不得低于本校非艺术类专业所在批次至低控制分数线。其他非艺术类专业不得按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办法招生。

四、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高校要按照教育部关于推进高校考试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加大艺术类专业招生信息公开和公示力度,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进一步促进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要加强对艺术类专业考试评委的管理,选聘水平高、责任心强的优质高校艺术专业教师或专业艺术团体的业务骨干担任评委,并建立由相关专家和教师组成的专业考试仲裁小组,评委及仲裁小组成员名单应参照机密事项管理。要采取有力措施清理艺考培训活动,严禁工作人员、教职工尤其专业教师,单独、联合或委托举办高考艺术类应试培训、推广活动,严禁各级各类学校为各艺术类应试培训机构提供场所或设施,对上述行为一经查实,要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并对相关领导予以责任追究。对在艺术类专业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其他工作要求继续按照《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教学司[2009]34号文件附件1)执行。

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将本通知转发至所属各具有艺术类专业招生资格的普通高校。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

2013年10月22日


已经执行新政的省份:

湖南省2012年已经执行艺考新政,甘肃省、内蒙古自治区于2013年执行艺考新政,广东省在2014年执行新政,预计2015年将有更多省份执行艺考新政。。

《2013年甘肃省省外院校艺术类招生专业校考管理办法(试行) 》摘要: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和我省实际,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有艺术类硕士学位授权点的本科院校、以艺术类专业招生为主的本科院校(本校艺术专业招生计划人数超过总计划50%的)以及招生计划列在我省艺术类本科一批(二本院校)且美术类本科计划不低于30人,音乐、编导、表演类本科计划不低于20人的普通高校本科专业可在我省组织校考。

《2013年省外普通高校来湘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通知》摘要:我省规定,2013年省外高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省外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除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以外)艺术类本科专业、省外公办二本院校的美术类本科专业(指以素描、色彩、速写或设计等为主要考试内容的美术类专业)在湘招生录取时直接使用我省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省统考”)相关专业成绩,招生学校不得组织湖南考生参加校考。其他高校(专业)可在我省统考合格生源范围内组织校考,也可直接使用我省统考成绩。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可来湘设点组织校考;其他按教育部要求可跨省设点组织校考的本科院校,如有特殊要求确需来湘设点组织校考的,须经我院同意后方能在指定考点组织校考。

《2013年内蒙古自治区艺术类专业校考通知》摘要:原则上只有符合下列条件的院校,方可面向我区相应类别艺术考生组织本科专业校考,其他院校原则上应使用我区相应类别统考或联考成绩进行录取:(一)美术类: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在我区本科一批招生且具有美术类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区外本科院校。(二)音乐类、其他艺术类: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在我区本科一批或二批招生且具有音乐类(其他艺术类)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区外本科院校(不包括民办高校、独立学院)。

2014年广东省艺术类招生政策中虽然没有明确说明要减少校考院校的数量,但是从实际情况来说,2014年省外院校在广东省组织校考的数量已经从2013年的110余所大幅度减少至目前的70余所。

2014年山东省校考院校数量虽然没有明显减少,但是而根据中国美术高考网的数据显示,2011年山东省艺术类本科文化课录取控制线为295分,2012年与2013年山东省艺术类本科文化课录取控制线为300分,,2014年山东省艺术类本科文化课录取控制线则提高到文科320分、理科310分。由此可见,近几年山东省艺术生文化课至低控制线呈逐年提高的态势。

《吉林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规定》摘要:根据教育部规定, 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类院校、教育部批准的清华大学等13所院校的有关专业(简称“31+13”所院校),具有美术学类、设计学类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或硕士专业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的普通高校可以在我省进行美术与设计类专业校考。而实际上,吉林省从2014年就已经开始执行这一规定了,2015年只是以文件形式确定这个规定。

《2015年辽宁省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摘要:2015年辽宁省只允许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和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办法的院校及有艺术学门类硕士学位授权点的本科院校在辽宁设点进行校考,其他本科院校如在辽宁省设点进行校考,2014年在辽宁省艺术类招生各专业录取总数须大于30名以上,否则不安排在我省设点进行校考。

《贵州省2015年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摘要:按照教育部艺术类专业考试的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经研究,可在我省设点的院校为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211院校及省直属高校。原则上其他高校均不能在我省设点组织考试。按照教育部“各省级招生办、高等学校要在当前本地(校)划定的文化成绩录取标准基础上,立足高等艺术专业教育和学生长远发展,分类逐步提高有关专业文化成绩要求”,结合艺术类各专业特点、招生计划数及我省实际情况,原则上按以下比例划出艺术类各专业各批次文化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1.美术设计类:本科(含一、二本)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按文理科二本线的80%划定,三本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按文理科二本线的75%划定。2.音乐及表演类:本科(含一、二本)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按文理科二本线的75%划定,三本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按文理科二本线的70%划定。3.舞蹈及空中乘务类:本科(含一、二本)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按文理科二本线的70%划定,三本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按文理科二本线的65%划定。4.播音编导类:本科(含一、二本)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按文理科二本线的85%划定,三本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按文理科二本线的80%划定。

《2016年湖北艺考改革三大变化》艺术本科(一)增设“平行志愿”模块。

在保留以往的“梯度志愿”模块基础之上,2016年我省艺术本科(一)增设“平行志愿”模块。“平行志愿”模块用于填报直接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专业)志愿,“梯度志愿”模块用于填报组织了校考且使用本校专业合格证录取的院校(专业)志愿。两大模块同步投档录取。

“梯度志愿”模块设两个院校志愿,1个一志愿和1个二志愿,各院校志愿设6个专业志愿。“平行志愿”模块设6个院校平行志愿,每个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考生在填报艺术本科(一)志愿时,只能在“平行志愿”模块和“梯度志愿”模块中“二选一”,不能同时填报。

艺术本科(二)、艺术高职高专等两个批次仍实行平行志愿。

《2016年广西艺考改革:报名流程改变,录取模式调整》我区将对2016年艺术统考的招生录取模式进行改革,设置四个批次进行志愿填报和录取。其中,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的清华大学等13所院校为第一批次,实行单志愿模式;使用我区艺术统考成绩录取的区内外本科院校为第二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模式;除第一批次院校外的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其他本科院校为第三批次,实行单志愿模式;高职高专艺术类院校为第四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模式。平行志愿模式设6个院校志愿。四个批次依次进行投档录取。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艺术统考招生录取模式的改革,为考生提供了更多的选择机会。

《2016年安徽艺考改革:统考类别扩围,增加承认统考成绩的院校》2016年安徽艺考将进行进一步改革,总体思路为增加艺术统考专业类别,并逐步扩大省统考适用高校范围。

根据教育部有关逐步扩大普通高考中省级艺术类统考科类和适用高校范围的要求,经充分调研,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决定自2016年开始在原有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专业省统考的基础上组织实施舞蹈类、戏剧影视类专业省统考,并逐步扩大省统考适用高校范围。

至此,我省艺术类专业课省统考将覆盖通过普通高考在我省招生的所有艺术专业,参加省外艺术专业课校考的考生必须是先参加我省艺术专业课省统考且合格者。

《2017年江西省艺术类招生考试改革》

1、外省本科高校艺术类专业文化控制分数线进一步提高: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和省教育厅2015年制定并向社会公布的逐步提高外省高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文化控制分数线的规定,我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外省本科高校艺术类专业文化控制分数线已提高到240分,2017年确定提高到260分。

2、继续精简在赣设点组织艺术校考院校的数量:2015年起,我省提高了在赣设点组织艺术校考院校的准入条件,校考院校数量逐年减少。2015年在赣设点校考院校数量为127所(仅占往年的55%左右),2016年为115所,2017年将根据有关要求进一步精简,在赣设点组织艺术校考的时间确定在春节后进行。

湖北省、四川省、重庆市、上海市,原本在这4个省份组织校考的院校一直都很精简,没有改革的必要性。

其他省份的艺考改革政策将跟进,请关注各省招生办(或招生考试院)公布的当年的艺考政策与艺术校考安排信息。

部分院校开始取消组织校考,承认各招生省份统考成绩。例如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北京科技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京联合大学、北京工商大学、北方工业大学、中华女子学院、天津大学、南开大学、天津理工大学、天津商业大学、天津财经大学、天津城建大学、华东理工大学、同济大学、河南大学、安徽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安徽工程大学、东南大学、中国矿业大学、浙江大学、浙江师范大学、浙江农林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农业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南民族大学、湖北大学、武汉科技大学、湖北工业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大连理工大学、大连民族大学、大连大学、辽宁师范大学、陕西科技大学、西安科技大学、西安理工大学、西藏大学等百余所高校。

一些院校在部分省份承认统考成绩,或者某些专业承认各省统考成绩。例如,中央财经大学、天津师范大学、天津科技大学、上海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华东师范大学、太原理工大学、山东大学、山东大学威海分校、山东师范大学、青岛大学、苏州大学、江南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杭州师范大学、宁波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州大学、厦门大学、武汉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江汉大学、中南大学、东北大学、广东工业大学、重庆大学、西南大学、四川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安工程大学、西安工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西北大学、贵州大学、云南大学等百余所高校。

专家观点:不会把“艺术人才”挡在高校大门外

提高文化成绩,会不会把一些文化成绩不好的艺术人才挡在高校大门之外?不少参与教育部调研会议的高校招生人士对艺考新政提出了担忧。

其实,这样的问题不用担心。南京艺术学院影视学院常务副院长钱态教授表示,高中生中确实有一些艺术素质还不错的小孩,但还称不上“艺术人才”,不管是美术、音乐还是表演,到之后拼的还是“文化”,文化水平不高,其艺术成就不会持久,也很难成为“艺术人才”。所以,如果文化成绩不高,即使画画的技能技巧还可以,进不了高校也不值得可惜。

不过钱态建议,艺考改革后,文化分不宜一下子提得太高。否则家长、考生、高校都会不适应,应该有个循序渐进的过程。

艺术类专业从“校考”变成“统考”,这和高等教育“扩大高校招生自主权”的改革方向是否违背?

一位业内专家认为,这也不存在。我国高校的办学并非在完全开放的环境下进行,赋予学校招生自主权的时机还没有完全成熟。针对目前艺术类招生乱象丛生,进行有效的行政干预,未尝不是一个好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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